N头条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刑部侍郎

刑部侍郎

官名。隋文帝初始置,为尚书省都官曹所辖刑部曹长官,从五品,相当于后代郎中。开皇三年(583)改都官曹为刑部,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侍郎一人,正四品,为刑部副长官,协尚书同掌部务。改原头司刑部侍郎为宪部郎。唐初置。高祖武德七年(624)罢。太宗贞观二年(628)复置,员一人,正四品下。唐中叶后,多以外官带尚书,部务实由侍郎掌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曾改司刑少常伯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再改秋官侍郎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旧。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至肃宗至德二载(757)一度改宪部侍郎。北宋前期为四品寄禄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升从三品,始协同尚书掌制勘、体量、奏谳、纠察、录问诸事。辽南面官置,属尚书省,刑部官员。金置一人,正四品。元朝沿置。明初洪武元年(1368)置一人,六年增一人。十三年罢中书省,升部秩,定正三品。后增置一人,始分左、右侍郎。清末入关前天聪五年(1631)即置刑部承政、参政等官。崇德三年(1638)分置左、右参政。顺治元年(1644)改参政为侍郎,左、右各二人,各满、汉一人。初满官及汉军官正二品,汉官正三品。十六年均改正三品。康熙六年(1667)复旧。九年再均改正三品。雍正八年(1730)定均正二品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刑部为法部,遂废。


官名。为刑部副长官,自唐以后,除辽代不置外,各朝皆置,明、清又分左右。所掌与尚书同。参看“刑部尚书”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太子左清道率府

    官署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改太子左虞候率府为太子左清道卫,中宗神龙元年(705) 复,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改定为太子左清道率府,置率一员、副率二员,掌昼夜巡警,统诸曹及外府直荡番上者;

  • 祝策

    周朝祭祀时由史官宣读的祝祷文告。《尚书·周书·洛诰》: “王命作册逸祝策。”

  • 视察员

    官名。(1)北洋政府设置,属省警务处,佐助视察长视察全省警务。(2)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省政府各厅,其职务为代表各厅考察所属机关及地方长官之工作。视察员分荐任及委任两等,抗战期间各省省政府紧缩组织,各厅

  • 甄官丞

    官名。甄官署次官。两晋南北朝至唐皆置,隋朝员四人,从九品; 唐朝员二人,正九品下。宋朝存其名而罕有除授。金朝复置,从七品。参见“甄官署”。官名。唐置,为甄官署副长官,正九品下。与令共掌琢石、陶土、供石

  • 乳医

    官名。汉代少府所属太医令之下的御医之一,见《汉书·霍光传》。颜师古注:“乳医,视产乳之疾者。”

  • 骥厩

    东汉灵帝所置的养存善马的马场,从郡国征调来的好马,都养储在这里。其长官为丞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(光和)四年春正月,初置騄骥厩丞,领受郡国调马。”

  • 皮毛监

    ① 官署名。隋朝陇右牧置,有监、副监及丞、录事。② 官名。隋朝陇右牧皮毛监长官,视正八品。

  • 台衮

    三公别称。古以三公比天之三台,衮即三公命服。《风俗通义·十反》: “(刘矩)三登台衮,号为名宰”。

  • 犀象牙局大使

    官名。元大都留守使所属有犀象牙局,中统四年(公元1263年)置,掌两都宫殿营缮犀象龙床桌器系腰等事,以大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副使、直长司吏各一人;领雕木局与牙局。

  • 奉医大夫

    官名。即尚药奉御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(670) 复名尚药奉御。参见“尚药奉御”。伎术官名。唐置,见“奉医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