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宋仁宗景祐三年 (1036) 置,掌纠合宗室族属加以训导,接受族属词讼,纠其违失,有罪即劾奏,法例不能决者奏请裁决。总管宗室服属远近之数和赏罚规式,每年录存亡之数报宗正寺。设知大宗正事、同知大
官名。唐肃宗乾元(758—760)中始置,为秘书省司天台属官,员一人,正五品上,掌司四时及其方之变异,遇元日、冬日、朔望朝会及大礼,奏其方事。宋初沿置,隶司天监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隶
海关海事部的主管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于晋阳。北齐都邺,但高氏父子在即位前长期居住晋阳,北齐历代皇帝也常驻晋阳,故设,简称“并省”。设录尚书事、尚书令、左、右仆射及各部尚书,主持并州及其周围地区的事务。当皇帝驻晋阳时,可在一
会合众官共谋政事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三曰官联,以会官治。”郑玄注: “官联,谓国之大事一官不能独共,则六官共举之。”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“军中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各军典官之一,掌监狱。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
官名。明初判录司副长官。洪武十三年(1380)置,二人,从七品,协判录掌在京官吏俸禄及公文出入等事。后改左、右司副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曹操置,三国魏沿置。为南部匈奴长官。三国魏末改名南部都尉,一说西晋武帝太康(280—289)中改。参见“五部都尉”。官名,为汉朝末年匈奴南部长官,掌帅其部众。《晋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司环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即降低职务。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。始行于战国,历代沿用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