劝农使
使职名。唐玄宗开元十二年(724)以兵部员外郎兼侍御史宇文融为劝农使,巡行州县,与吏民议定赋役。代宗广德二年(764)以太子詹事李岘为江南东西及福建等知道选事并劝农宣慰使。宋太宗至道二年(996)置,掌巡查陈、颍、蔡、襄、邓、唐、汝诸州,劝民垦田,不久废。真宗景德三年(1006)复置于诸路,令转运使、转运副使、知府、知州、知军、通判兼任,或称劝农事。天禧四年(1020)专置劝农使、劝农副使,令兼提点刑狱公事。后改称提点刑狱劝农使、副使。仁宗天圣四年(1026)废劝农使司专署,仍置使或劝农事,命他官兼领。金朝沿置,为劝农司长官,员一人,正三品。元世祖中统二年(1261),以陈邃等八人分任滨棣、平阳、济南、河间、邢洺、河南、东平、涿州劝农使。
官名。唐宋皆置,主管农业。见宋代高承《事物纪原·劝农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