劝农宣慰使
唐诸道临时特遣使。开元九年(公元721年)与十二年(公元724年)两度以字文融为劝农使; 广德二年(公元765年)九月,以太子詹事李岘为江南东西及福建等道知选事并劝农宣慰使。
唐诸道临时特遣使。开元九年(公元721年)与十二年(公元724年)两度以字文融为劝农使; 广德二年(公元765年)九月,以太子詹事李岘为江南东西及福建等道知选事并劝农宣慰使。
高等学校职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独立学院或专科学校设训导主任一人,由教授或教员兼任,秉承院长或校长旨令,主持训导事宜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行政院于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依照《盐法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,设置盐政改革委员会,掌理基于《盐法》的一切盐政兴革计划,委员长由行政院长兼任,委员除财政部长为当然委员外,均应为对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司法部。以司长为主官,掌理下列事项:一、民事事项;二、非诉讼事件;三、民事诉讼审判和检察事务;四、公证事项;五、户籍登记事项。
官名。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,隶乌思藏宣慰司,治所在今西藏山南地区乃东县境内,由掌握伯木古鲁派主寺的郎氏贵族充任。
官署名。简称“红本处”或“收本房”。清朝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清中期以后设立。掌收发“红本”(即经皇帝用红笔批示的奏章)。由大学士于满、汉中书内委员理事,无定员。起居注馆咨送揭帖和各地咨送内阁饭银,亦归
辛亥革命时湖北省起义武装的军政机关。其初建时称都督府。武昌起义的次日(公元1911年10月12日),公推都督与民政部长,以前清湖北咨议局为都督府。并由革命党人先行组织谋略处,处理机要大事。同日下午议决
命妇封号。宋始置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改命妇名号,定封中散大夫以上官员之妻。元朝置,封六品以上官员之妻。明、清定封四品官员之妻。清朝又作为宗室奉恩将军之妻封号。因子孙封者,称太恭人。命妇封号。唐
官名,也省称五威左帅,掌助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。详见《五威将前帅》条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营作大监之副贰,佐其掌宫殿苑林营建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皇帝的侍从武官首领之一,统领戟楯虎贲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四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