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院使
宣徽北院使省称。
宣徽北院使省称。
爵位名。南朝梁始置,与开国县伯同为四品。陈制同梁。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。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,属清河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清河监”。
官署名,民国时置。掌市县的土地登记、分划、测量等事;设局长一人,总理局务。
官名。春秋时期齐国置,掌手工业。《管子·小匡》: “市立三乡,工立三族,泽立三虞,山立三衡。”《管子集校》王引之云: “,乡,亦官名,与族、虞、衡同例。”
官名。清制太常寺典簿厅设祭器科,以经承为主官,掌稽查保管祭器事务。
官名。西域东女国宰相
官名。三国蜀置。《三国志·杨洪传》:“(后主)建兴元年(223),赐(杨洪)爵关内侯,复为蜀郡太守,忠节将军。”杂号将军名,三国蜀置,掌领兵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杨洪传》:“汉嘉太守黄元……举郡
光禄寺内部机构名。清置,由堂官酌派各署司员管理,无定员。掌催办文书,每半月将已办与未完结情况呈报堂官备查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置。见“兵曹清吏司”。
见“平准丞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