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同官
官名。清朝礼部教坊司之属官。分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初定十五人,继裁五人。正九品。雍正七年(1729)裁。
官名。清朝礼部教坊司之属官。分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初定十五人,继裁五人。正九品。雍正七年(1729)裁。
二千石,本为俸禄级名,汉朝以谷为俸,其官级高低,以谷的石数为别。有时也指这一级俸禄的官。此处的二千石,指郡太守、郡尉及州的部分官员。墨绶,本意为黑色的印带,此处指六百石以上至二千石以下的官,这级官俸的
官库名。清置,见“珍羞署署正、署丞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陈国等置。掌丧葬礼仪。《陈大丧史高钟铭》:“陈大丧史仲高作铃钟。”
官名。清末典礼院长官。宣统三年 (1911) 设。一人,特简。总理本院事务,监督所属官员。
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每旅帅十六人, 官阶为职同两司马,掌护卫旅帅。
武官名。南京置,为统领的佐官,地位在同统领之下。参见“统领”。
官名。即吏部尚书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吏部尚书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吏部尚书为司列太常伯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吏部尚书》,参看“吏部尚书”条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封人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,掌有爵位者封邑的分配,下设司封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封人”。
官名。唐置,为陵署令之贰,与令共掌先帝陵墓,率户守卫。凡朔望、元正、冬至,皆修享于诸陵。见《旧唐书·职官三·太常寺·诸陵署》。参看“陵署”条。
见“牌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