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于长才类科目。万岁通天元年(公元696年)诏举,韩琬及第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与南市令分掌市肆税收,隶太府卿。
官名。秦置,入汉因之。秩二千石,掌皇后官属,或用宦者,或用士人。景帝中元六年(前144),更名大长秋。秦官,汉因之,景帝中六年更名大长秋,俸二千石,掌奉宣中宫命;凡给赐宗亲,及宗亲当谒见者关通之,中宫
官名合称。正和监为二官。秦汉皆置,属廷尉,掌刑狱审判。西汉时有正、左监、右监各一人,秩千石。正为廷尉的副长官。东汉时置正及左监各一人,省右监,属吏一百四十人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、《后汉书·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于广西省置一人,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。
官名。清末典礼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一人,奏任。承掌院、副掌院之命总核本署事务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顺治十五年(1658)置。设郎中一人为主官,下设员外郎二人,主事二人,笔帖式若干人,皆为满员。掌粮石之出纳,入则储仓,出则口粮俸饷。
官名。《汉书·冯奉世传》:“功次迁长乐屯卫司马”。官名,西汉置。西汉长乐宫有卫尉,掌守卫长乐宫。卫尉属下有司马,掌领屯卫兵守卫。参看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大长秋》和“长乐少府”条。
武官名。后唐置。为判六军诸卫事的副职, 《资治通鉴·后唐纪四》记天成二年(公元927年)“以保义节度使石敬瑭兼六军诸卫副使。”
官名。三国吴置,亦称殿上列将。是皇帝左右亲近之职。见《三国志·孙皓传》、《陆凯传》。官名,也称殿上列将。三国吴置,为皇帝的左右亲信之职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皓传》:“殿中列将何定曰:‘少府李勖枉杀冯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