密封的章奏,亦称“封章”。汉朝制度,臣下奏事,防有泄漏,以皂囊封板,谓之封事。其制似始于汉文帝,后相沿成故事。昭帝时上书者皆为两封,其一称副本,由领尚书事者先发之,所言不善,辄搁置不奏。宣帝时为夺霍氏
村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,云南省于民国十三年(公元1924年)七月公布《村自治条例》,开始实行村自治。村自治的议决机关为村议会,由议员组成,其名额依户口多寡而定,一百户以下的五人,一百户以上
官署名。宋初置,为宦官机构。太宗淳化五年(994),改为黄门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二月十六日国民政府公布《度量衡法》,规定划一全国度量衡,应由工商部设全国度量衡局掌理之,各省及特别市得设度量衡检定所。同年四月十一日工商部即制定《各
即羽书。皇帝征召军队的一种文书。上插鸟羽,表示紧急,必须尽快传递。《汉书·高帝纪》:“吾以羽檄征天下兵,未有至者。”颜师古注: “檄者,以木简为书,长尺二寸,用征召也。其有急事,则加以鸟羽插之,示速疾
散阶称号。清朝武职从三品之封赠。初,武职中属绿营者从三品封怀远将军,乾隆二十年(1755)改武翼大夫;属八旗者从三品封通议大夫。三十二年,统一为武翼大夫。五十一年,改此称,遂为定制。官名。清代官制,武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十二年(1275),秩从二品,专掌蒙古文字诏敕文书及译写一切文字。成宗大德五年(1301),升正二品。仁宗皇庆元年(1308),又升为从一品。置承旨、学士等职。下辖蒙古国子监、蒙
官名。北魏置,陆陵成自此职迁河间太守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九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官名。北魏置,为从九品上武职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官制用语。官无正职,由职位较低的官代理此职称“兼假”。“兼假”,或“假兼”也称“摄”,又称“假摄”。
少数民族首领称号。西晋时,辽东鲜卑首领慕容涉归,以勋被西晋政权拜为鲜卑单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