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贤良忠直类科目。开元二年(公年714年)诏举, 邵闰之等二人及第。
官名,此为东城长和西城长的合称。西汉时西域于阗国置此二官,分别为东城长官和西城长官,各掌本城政令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·于阗国》,参看“东城长”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不定,亦无一定职务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铸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掌供乐人衣服。隶太常寺鼓吹署。
作为副职的官员称佐贰。《新唐书·食货志四》:“主以郎官,其佐贰皆御史。”清朝称州同、州判、县丞等为佐贰之官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毡库之属官。掌备弓处事。初名“弓匠固山达”,额设五人。康熙十五年 (1676) ,改为“弓匠协领”。二十一年,定为正七品。乾隆二十四年 (1759) 改是称。四十四年定为六品
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元代宿卫军在皇帝出行时扈从,称为扈从军。参见“宿卫军”。
宋朝总领所简称。南宋总领所的简称。参见“总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