郡分职吏名。南齐置,掌郡所属马队。《南齐书·张敬儿传》,记敬儿系南阳人,“为郡马队副,转队主,稍官宁蛮府行参军。”
学官名。晋置,为郡学之长。见《华阳国志》一一“李毅”条。
郡门下吏名。省事之职始置于西晋属尚书省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说:“始贾充为尚书令;以目疾表置省事吏四人。省事盖自此始。”其职在省察文书。东晋时置于郡,为门下吏。《八琼室金石补正》九《建宁太守爨宝子碑》有省
清制,中央六部、都察院,以及外省督、抚之文书,可盖紫色印信,故称紫花印。
又作“奉辇大夫”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奉舆局”。
大理寺官通称。司法官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法家者流,盖出于理官,信赏必罚,以辅礼制。”
金元时差役名。金代在农村中每村设一主首,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。元代在乡下设都,每都置主首,协助乡的里正催办差税和地方治安。有些地方由里正专管催办钱粮,主首则供应杂事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员四人,五品。隶散骑省,吴国亦置。西晋因魏制。与散骑常侍、侍中、黄门侍郎等侍从皇帝左右,顾问应对、谏诤拾遗,共平尚书奏事。东晋罢。南朝复置,员四人,隶集书省,掌文学侍从、谏诤纠劾,收纳
魏晋南北朝为尚书吏部郎的别称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吏部侍郎置,为吏部头司选部司长官,从五品。唐朝改名吏部郎中。官名。隋初吏部头司的主官为吏部侍郎,炀帝改诸曹侍郎为郎,后又改吏部郎为选部郎。唐武德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小胥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乐为乐部,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。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职掌参见“乐胥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