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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吏

吏名。春秋时即有是称。《墨子·迎敌祠》:“五步有五长,十步有十长,百步有百长,旁有大率,中有大将,皆有司吏卒长。”金、元时亦置。掌路总管府至司县等衙门文书案牍和衙门事务。金朝分女真司吏与汉人司吏。汉人司吏据户多少置员。县司吏上县多为八人,下县六人。元朝府州司吏从低一级衙门中选充,考满出任典史、吏目等流外官。县由贴书等见习司吏和巡尉司司吏中选充。


吏员名。宋有手分,金改称司吏,掌路总管府至县衙、录事司等衙门的文书案牍及其他事务。分为女真司吏和汉人司吏,汉人司吏的员额以户口多寡为差,户多则多置,户少则少置。县司吏的员额,一般为上县八人,下县六人。元沿置,路、府、州的司吏依次从低一级衙门中选充,考满出任典史、吏目等流外官。县司吏由贴书等见习书吏和巡尉司吏中选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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