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。简称江苏司。雍正十二年 (1734),分江南清吏司设。掌核江苏刑名,并兼理江南道御史、江宁将军、京口副都统、漕运总督、南河总督文移及察核、具奏各省减免与恩赦之案。设
官署名。明初工部四属部之一,洪武六年 (1373) 始置,掌经营造作之众务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八人,十三年改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。二十二年改称营部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五德将军之一。武帝天监七年 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五班,普通六年 (525) 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五班。陈置为五武将军之一,拟四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
官名。金置,属三司。掌管三司档案、文卷之事。员额一人,秩正八品。
满语官名。汉名为族长。
即党长、里长、邻长的合称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年(486) 从李冲之议设立。为地方基层行政官吏,邻长管五户,里长管五邻,党长统五里。负责核实户籍,以便征发赋役。多由当地豪门担任,最初复除征役,后役调全免。
官署名。又称大都南北两城兵马司、大都南北兵马司等,简称大都兵马司。元世祖至元九年(1272)置。十六年,定秩为正四品,隶大都路都总管府,掌京城盗贼奸伪鞫捕之事,分置司于南、北城。例由刑部尚书一名提调司
官名。《书钞》六九引千宝《司徒仪》说:“记室之职,凡掌文墨章表启奏,吊贺之礼则题署也。”晋始置州军府记室参军,《晋书葛洪传》记其兄子望为广州刺史邓岳的记室参军。《宋书·百官志》说:“监以下不置咨议、记
官名。明置,掌长陵等处守陵太监,常设一人。为司礼监外差。宦官职名。明置,为司礼监外差。员额一人,辖十二陵掌印、佥书、工部厂掌司等官。每年清明,亲率各掌印来京,奏添土木。每岁办进松花、黄连、茶、核桃、榛
指御史。《元史·明宗纪》:“帝谕台臣曰:御史劾岭北省臣,朕甚嘉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