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计员外郎
官名。即比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;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复名比部员外郎。
官名。即比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;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复名比部员外郎。
①诸侯卿大夫对天子自称。《礼记·典礼下》:“列国之大夫入天子之国曰某士,自称曰陪臣某。”郑玄注:“陪,重也。”孔颖达疏: “其君已为王臣,己今又为己臣之臣,故自称对王曰重臣。”南朝诸王公侯国官袭用。明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掌考查全镇马匹卫生医药等事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属太子左、右卫坊,下统太子内直备身副都督、内直备身五职,内职备身等,掌东宫侍卫。从四品。
官名。诸侯之禁卫武臣。周朝置。《国语·鲁语下》: “诸侯有旅贲,御灾害也。”韦昭注: “御,禁也。旅贲,掌执戈盾夹车而趋,车止则持轮,所以备非常,禁灾害也。”三国魏咸熙元年(264)复五等爵,诸公国置
官名。省称牧。汉武帝时分全国为十三州部,各置刺史监察诸郡,秩六百石。成帝绥和元年(前8)更名州牧,秩二千石,位次九卿。哀帝建平二年 (前5) 复旧称。元寿二年 (前1) 又改州牧。东汉复置刺史,逐渐演
官署名。清末大理院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增设。掌复判外省死罪案件,应驳审者由该处拟稿。置总核、分核等,由各庭推事中熟悉例案者兼充。
清代的俸给制度。其制是银米兼支。米视俸而定,每银一两并给米一斛,银有零头者以米之升合准之。在外文官俸银与京官同,不给禄米。正俸之外,按职务等级另给银钱,称为养廉银。文职养廉银始于雍正三年(公元1725
本指未仕或不愿出仕的士人。宋朝用作授予学人隐居不仕者的称号。著名者有种放、魏野、林逋、孔旼、尹焞等,皆颁发诰身。
官名。北魏末置。《北齐书·慕容俨传》: “孝昌(525—528)中,尔朱荣入洛,授俨京畿南面都督。”
① 官署名。隋文帝开皇三年(583)改法曹置,诸卫、诸率、诸王府及诸州皆置。长官为行参军,雍州、京兆郡、大兴、长安县及诸郡、县置佐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行参军为行书佐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