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见“营缮监”。
科举名。又称南北通注铨法。分见 “北选”、“南选”。
官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录勋清吏司长官。掌司事。乾隆二十二年 (1757) 改称典属清吏司郎中。
官名。明初置御马司,其长官为司正,掌御马,正五品;其佐官为副司正,从五品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》。
官署名。即“都水清吏司”。
官名,掌刑狱。汉朝崔骃《大理箴》:“理臣司律,敢告执狱。”
皇帝的侍从武官。北魏孝明帝孝昌二年(526)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“置望士队四百人,取肺腑之族有武艺者。”
杂任职名。唐制,属中书省,员额一人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宣徽北院官员,在北院宣徽副使下。官名。辽代宣徽北院设此官,为该院副贰长官。辽代宣徽院相当汉族官制中的工部,但也不完全相等。辽代宣徽北院,掌北院御前祗应之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·宣徽北
官名。五代、宋朝军一级统兵官,位在军都指挥使之下。武官名。见“军都指挥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