噶喇大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翼长”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翼长”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二十八年 (1902) 工巡总局设,三十一年,归巡警部。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。专司救火之事,并分任巡逻、要差勤务。设总理兼统带一人,四品,辖官兵八百二十名,消防一、二大队、军乐队,内勤处、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 (507)置,充当侍卫之任,有时亦率众出征。天监七年定为十一班。陈沿置,四品,秩二千石。
即“法依旦达”。
官署名,列尉大夫办公的官署。参看“列尉大夫”条。
官名。晋朝置,属廷尉。由通晓法令者担任。北齐亦置,属大理寺,员二十四人。官名。为法官之顾问,南北朝置。《隋书·百官中·大理寺》:“正、监、评各一人、律博士四人、明法掾二十四人。”《历代职官简释·明法掾
官名。宋置,见“转运使”。
官名。南宋孝宗乾道二年(1166)置,以参知政事兼任,为国用司副长官,五年罢。宁宗嘉泰四年(1204)复置,仍以参知政事兼,员二人。参见“国用司”。官名。宋置,为国用司的副长官,见“国用司”。
官名。明朝用称武官独镇一路者。多以副总兵,参将等充任。武职差遗名。《明史·职官志五》说:“独镇一路者为分守。”即担任一路防务的长官,一般由参将充任。
即“内侍省都知”。
文书名。亦称“照票”。清朝之下行文。凡皇帝谒陵、巡幸或皇子等外出,每日须向沿途所在地方官支领柴炭等物,即以此为凭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