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置,为宗人府的主官。见“宗人府”。
参见“都统司”。
官吏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规定, 司法官惩戒的第七种为诫饬,由大总统用命令申饬,除传知本人外并登公报。
官名,秦汉之间的武官名,掌帅兵征战。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“阳夏侯陈豨,以特将将卒五百人前元年从起宛朐,至霸上,为游击将军。”
官署名。宋太宗淳化二年(991) 置,设主判官一人,掌有关帐籍之事。四年并归三司开拆司。
官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录勋清吏司长官。掌司事。乾隆二十二年 (1757) 改称典属清吏司郎中。
官名。辽置,为北大王院的副长官。见“北大王院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契丹、奚、汉、渤海四军之渤海军。
官名,西汉置,为西域都护之副,协助都护掌护西域诸国。《汉书·陈汤传》:“(陈汤)数求使外国。久之,迁西域副校尉,与甘延寿俱出。”“西域都护延寿、副校尉汤……斩郅支之首。”
将军名号,新莽置。时有奋冲将军刘宏,见《汉书·翟方进传》。杂号将军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征伐或驻守。《汉书·翟方进传》:“莽闻之,大惧,乃拜其党……宗伯忠孝侯刘宏为奋冲将军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