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金朝置。统军机构。哀宗正大二年(1225)选诸路精兵为总领司,直隶枢密院,每司军兵数万人。长官为总领,秩正四品。后改为都尉司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长才类科目。神功元年(公元637年)诏举,苏颋等七人及第。
天子的使臣。《续玄怪录》:“制使之行,呵斥风生,舟船不敢动。”
即宦官。《北史·齐本纪下》: “(高纬于宫苑)写筑西鄙诸城,使人衣黑衣为羌兵,鼓噪临之,亲率内参临拒。”太监。《北齐书·幼主纪》:“写筑西鄙诸城,使人衣黑衣为羌兵,鼓噪凌之,亲率内参临拒,或实弯弓射人
指官员告老辞官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有“大夫七十而致仕”之说。汉朝并无年龄规定,如大臣年老有病,可随时向皇帝提出。宣帝时,韦贤为相五岁,年七十余,以老病乞骸骨,赐黄金百斤,罢归,加赐第一品。丞相致仕自此始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武藏司次官,亦称武藏下大夫,员一人。佐武藏中大夫掌各种兵器、铠甲及武士所着袍袄的收藏、保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遂成为武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掌供乐人衣服。隶太常寺鼓吹署。
宋朝官场用语。诸州禁军、厢军皆戍更,其隶州者称驻泊。凡驻泊军,若捍御边寇,则由总管、钤辖共议,州长官不得参预。事涉本城及屯驻在城兵马,即知州、都监、监押同领。若州与驻泊事相关者,即发公牒互报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镞矢制造的工官。《周礼·冬官 ·矢人》:“矢人为矢。”
周朝乐官统称。《国语·楚语下》: “宴居有师工之诵。”韦昭注: “师,乐师也。工,瞽蒙也。”乐师、乐官。《国语·楚语上》:“宴居有师工之诵。”注:“师,乐师也;工,瞽矇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