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司农斗食
官名,汉置,为大司农属吏。《汉书·薛宣传》:“少为廷尉书佐、都船狱史,后为大司农斗食。”注:“师古曰:斗食者,禄少,一岁不满百石,计日以斗为数也。”
官名,汉置,为大司农属吏。《汉书·薛宣传》:“少为廷尉书佐、都船狱史,后为大司农斗食。”注:“师古曰:斗食者,禄少,一岁不满百石,计日以斗为数也。”
官署名。简称“法律馆”。清末修纂法律机构。光绪二十八年(1902)简派修律大臣,修订现行律例。三十三年特开馆设专衙,以编纂民法、商法、民刑诉讼法诸法典及附属各法。置修订法律大臣二至三人,提调二人。下设
指太子二率,即太子左、右卫率。
① “司兵参军事”省称,参见该条。②官名。宋朝置,但仅存其名,多不除授。官名。掌武官选、兵甲、器仗、门禁、管钥、军防、烽候、传译、略猎。唐置,在府为兵曹参军,在州为司兵参军,在县为司兵。见《新唐书·百
官名。简称旗籍司员外郎。清朝理藩院所属旗籍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初设满洲三人,蒙古二人; 后改宗室一人,满洲一人,蒙古二人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七年(1074)置,掌疏黄河自卫州(治今河南汲县)至海口一段。设都大提举及勾当公事官。
① 泛指官信。《太平御览·文部·启》: “服虔《通俗文》曰: ‘官信曰启’。”②专指密奏。《晋书·山涛传》: “涛再居选职有十余年,每一官缺,辄启拟数人,诏旨有所向,然后显奏,以帝意所欲为先”,“涛所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掌冰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中曹操置,三国魏沿置。掌冶金等事,典作农战之具。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列为四品。三国蜀亦置。见《三国志·王惰传》、《张裔传》。官名,东汉献帝年间曹操置,三国时魏蜀
即“秃鲁花”。
宋直史馆的简称。吏员名。宋殿中省尚药局置,员额四人,以后行吏员为之,其地位次于局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