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司徒卿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长官,亦省称大司徒,员一人,掌民户、土地、赋役、教育、仓廪、关市及山泽渔猎等方面的事务。正七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地官府”。
官名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设置,为地官府的长官。《周礼》大司徒的职任是掌理天下土地舆图与记载民人数目的户籍,辅佐王安定天下,根据天下土地舆图,详知九州的地域与面积,辨别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等不同名称的地方所产生的物品,知道天下各国与畿内大小都邑、三等采地的数目,建造畿界种有树木的壕沟土墙。筑立社稷的坛壝,各用其田野土质所适宜的树木作为田神所凭依的大树,就以那树木的名字称呼“社”与“野”。按照不同地方民人的生活习惯,施行不同的教育。辨别五种土地所产生之物与九种不同土质,制订天下的地税,鼓励民人努力从事各种职业,执行王颁布的政令。每年年终,命令所属官员整理工作的资料,呈报政绩。北周大司徒卿员额一人,正七命,任此职者,见《周书·孝闵帝纪》: “元年(公元557年)春正月辛丑,以大司徒赵郡公李弼为太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