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三国魏置,职掌不详。见《宋书·礼一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,拟克狄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班阶略提高,改拟明智将军等号。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巡警职制,考核巡警官吏,管理消防、风俗、交通警察,并稽查外国来华人员。置员外郎一人,主持科务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 掌金、锡、玉矿产地的守护及开采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艹人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金玉锡石之地,而为之厉禁以守之。若以时取之
官名。清朝外奏事处之职官。设于顺治(1644—1661)初,奏事处成立后,改隶奏事处。共六人,以乾清门或大门侍卫兼充,均为熟谙蒙古语人员。掌奏外藩王公呈奏事件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亲王府小吏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一人,正八品,奏补。掌本部南、北二监人犯医疗事。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改农工商部左侍郎设。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佐大臣总理部务。官名。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改农工商部侍郎为农工商副大臣,员额一人。见“农工商部”。
官名。三国蜀后主置。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: “景耀二年(259)复增置右骠骑将军。”参见“骠骑将军”。将军名号,三国蜀后主置,掌帅军作战。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:“景耀二年复增置右骠骑将军。”
北洋政府时期违反《临时约法》的非法议会之一。成立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三月十八日,是根据政治会议所制定的《约法会议组织条例》而产生的,主要任务是议决关于增修《临时约法》及其重要的附属法规等。袁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