满语官名。意为“箭主”。满族早期出兵或狩猎时按族党村寨结队,每人出箭一支,每十人立一长,称“牛录额真”。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 (1601) 将每三百人编为一牛录,设牛录额真统之,始为正式官名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平衡市场价格及买卖双方契约文书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质人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,凡卖儥者质剂焉
清朝地方官员对总督之尊称。清代总督的尊称,又称制台。宪和台都是对高级长官的尊称。参看“总督”条。
散官名号。洪武四年(1371)置,以授正四品内官。
甄别执行机关。北洋政府设置,由各官署长官就合格人员中选派,每次至少十人,并指定其中一人为会长。甄别委员会的预备和补助事务,由铨叙局办理。参见“甄别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乐为乐部,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。掌祭祀或宴饮时歌人唱歌等事务,任此职者须懂音律、能歌。下设司歌下士
官署名。战国秦置。县级收储钱财的机构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 法律答问》: “可(何)谓‘府中’?唯县少内为‘府中’,其它不为。”行政机构名,秦汉皆置,为县中掌收储钱财的部门。《睡虎地·秦简·法律答问》:
官名,汉置,为家马令之佐官,掌治安,防盗贼。参看“家马令”条。
官制用语。地方长官任期满限,称更满。《魏书·韦阆传》: “(韦崇) 出为乡郡太守,更满应代,吏民诣阙乞留,复延三年。在郡九年,转司徒谘议。”
明清中央各部郎中、员外郎之统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