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明太祖洪武十三年(1380)置,一人,正八品。详见“殿庭仪礼司左司副”。
官名。北宋神宗元丰七年(1084)置,选吏部四选官通算学并经考试合格者充任,掌算学教授之事。徽宗宣和二年(1120)罢。
官名。清末内阁所属承宣厅,军咨府所属四厅、盐政院、典礼院所属总务厅等各厅之长官。主管各厅事。北洋政府始置,中央行政各部总务厅及审计院一至三厅均以厅长为主官;省政府所属各厅亦置厅长一人。国民党政府沿置,
即“包衣摆牙喇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流外三品蕴位。
官名。金置,为给事局的正副主官,见”给事局”。
官名合称。夏代始置,即“四辅,”见该条。
官名。元明清置,为都转运盐使司的主官,见“都转运盐使司”。
官名。清朝神机营所辖二十五营之职官。每营设一人。协助营长官 (专操管带) 掌管营众训练之事。
杂役名。辽朝宫中置,属著帐户司承应小底局。充御帐、皇太后、皇后等帐杂役,掌饮酒、茶、水等事。例以著帐户充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