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学入仕
西周春秋时士的主要入仕途径。《礼记·王制》说:“命乡论秀士,升之司徒,曰选士。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,曰俊士。升于司徒者,不征(征指徭役之征)于乡;升于学者,不征于司徒,曰造士。……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,以告于王, 而升诸司马,曰进士。司马辨论官材,论进士之贤者,以告于王,而定其论。论定,然后官之;任官,然后爵之;位定,然后禄之。”这种对于士的逐级选拔,近人陈青认为是一种选拔行政官的升格考试,在其所著《中国教育史》中说:“升格考试分作三步,第一步由乡大夫初试,取中了的录入乡学肄业称为秀士。到相当期限,经过复试,取中了的由乡大夫造册报告到司徒,称选士。第二步由司徒初试选士,取中了的升入大学肄业,称作俊士。到相当期限,完成了大学的学科,经过复试,取中了,再奖以荣名,叫做造士。造士即学业造成了的士子,将来候补的官吏。得了造士以后,由教官大乐正报名到天子,经过第三步的选拔,发交司马量材录用,此时则名之曰进士。”又《周礼·地官·乡大夫》:“三年则大比,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、能者”,指的就是“乡论秀士”之制。“比”是考校之意,也就是乡大夫每三年要考校乡内的学士,选拔出贤德多才的人。孙诒让《周礼正义》引黄以周说:“乡遂大夫所考学士,必升诸国学,教成而后用之。故郑注《王制》‘命乡试秀士’云:‘秀士,乡大夫所考有道义者,即以《乡大夫》文言之,明其同也。”上述选士制度不一定完全符合当时事实,其中难免糅合了后来儒家的设想。不过反映了当时仕进出于学的基本事实。与宋人苏轼《养士论》一文中所指出的三代以上仕进之路“出于学”的论断正相符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