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(1)北洋政府设置,属内务部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,其职掌为:一、地方行政、经济;二、地方自治团体,其他公共团体的行政、经济;三、选举;四、贫民赈恤;五、罹灾救济;六、贫民习艺所
官署名。明朝掌管宝玺、符印的机构,朱元璋吴元年(1367)始置。凡用宝玺时则与内官尚宝监共掌。并掌发金牌、令牌、铜牌、牙牌、祭牌、双鱼铜牌及符验,职掌至重。设卿、少卿各一人、司丞三人。后多以恩荫寄禄,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(1292),由通政院分官四员,前往江南四省整理驿站,又称江南分院。成宗大德七年(1303)罢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掌冰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① 出仕、举用。《战国策·秦二》:“起樗里子于国。”② 官吏出身。《汉书》卷三十九《萧何曹参传》:“萧何、曹秦参皆起秦刀笔吏。”
爵位等级。东汉献帝建安二十年 (215)曹操置,以赏军功。三国魏文帝黄初元年(220)定其位在关内侯下,为虚封,不食租,有崇德侯、宗圣侯等名号。南朝沿置。1、爵名,东汉建安二十年曹操制定的军功爵名的第
见“外兵参军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之机构。掌理所属武职官之铨选任用及打牲、捕鱼之事。顺治十八年(1661)裁尚膳监,改用今名。设郎中三人、员外郎六人、催总四人,分办所属事务。所属有吉林“打牲乌拉处”等机构。康熙十
官名。唐代设此官,为散官,无职事;诏除,而非正式加官。参看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八》。宋也设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,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