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(979),枢密使曹彬随太宗征太原,始以枢密直学士石熙载签署枢密院事,为枢密院代理长官,后用为次官。后避英宗赵曙名讳,改签书枢密院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罢。哲
官署名。①清末陆军部军需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汇核京外陆军之军费预算、决算,厘订、审查军需法规及各项薪饷、军贴制度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②清末海军部主计处所属二科之一。宣统二年
官署名。北宋太祖开宝三年(970 )置于京师,掌商人以钱换券事务。商人在京师纳钱于左藏库后领券,凭券在外地各州领钱,以便其经商。
官名。亦作“大中大夫”。秦、西汉初位居诸大夫之首,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以后次于光禄大夫,秩比千石,无员额。侍从皇帝左右,掌顾问应对,参谋议政,奉诏出使,多以宠臣贵戚充任。名义上隶属郎中令(光禄勋)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置。一人,正六品,奏补。职佐所长分理所务。
官名。北魏置,尚书省南部尚书属官,协理南部州郡事务,亦出使招慰南方边境的蛮族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废。
监狱名。明清设置,由司狱司司狱一人专管,掌罪囚籍录。主要关押京师及附近州县徒罪以下案犯,并掌管刑部所送流徒人犯的收押和发遣等事。
官名。大理寺都评事之副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原左、右寺副而置,各一人,从六品。成祖即位复旧制。参见“大理寺都评事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追捕寇盗而设。《魏书·张赦提传》: “赦提应募求捕逐,乃以赦提为游徼军将,前后禽获,杀之略尽。”
官名。见“右中郎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