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案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置,属工部,掌工作之事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置,属工部,掌工作之事。
即“甲喇章京”。
监狱名。金代设于节度使州的监狱称为节镇狱,以收禁该管地区的罪犯。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降等与减俸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二等。同年又规定降等为文官惩戒的第二种,自受处分之日起,非经过一年不得升级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隶枢密院,掌广南西路边防及两浙路吏卒,兼行招军捕盗赏罚之事。宋枢密院属吏办事诸房之一。掌办招军捕盗赏罚,广南西路边防及两浙路吏卒。而禁军转员,则各随其房
官名。匈奴置。奕蠡为匈奴语音译,亦作谷蠡。由单于亲子弟担任,地位仅低于左、右贤王和左奕蠡王,而合称四角,有依次担任单于的可能。西汉时居西方,所统土地、人口多于其它地位较低的诸王。
宋朝乡兵统兵,官名。南宋初年,诸路州军忠义巡社乡兵,每十人为一甲,五甲为一队,四队为一部,于本部推择一人为部长。官名。中华民国置,为中央各部的长官;相当清朝各部的尚书、民国前各部的“总长”。
清代刑部内部机构。掌缮写满、汉文的题本。凡科抄交刑部办理事件,由关系司承办,具稿呈堂官阅后,再由汉本房缮写正式题本上报。设堂主事满三人,汉军一人,缮本笔帖式二十八人,经承十四人。
官署名。 明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 即针工局。洪武十二年(1379)置,十七年,更定宦官品职,定设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二十八年 (1379)改大使正五品,左、右副使各一人,从五品。后渐改
诏狱名。西汉武帝时置,属左冯翊,而以左冯翊所属长安市长及丞主管之。东汉废。
战国时秦国经过训练的步兵之称。“锐”取其勇猛之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