捐官之执照。清制,凡由捐纳而得官位者,由吏部发一执照,以为凭证。亦称“部照”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侍卫什长”。
明、清负责翻译阿拉伯语言文字的部门。始置于永乐五年(1407),设译字生、通事以掌其事。初隶翰林院,弘治七年(1494)改隶太常寺。清初沿置,隶翰林院,乾隆十三年(1748)省并入礼部。
代行中郎将之职,掌宿卫宫殿门户。《后汉书·孝和帝纪》:“冬十月,遣行中郎将班固报命南单于。”参看“中郎将”条。
官名。即“进奏官”,又称邸吏。
官名。汉朝侍奉皇帝车驾出行的郎官。《汉书·刘向传》: “以父德任为辇郎”。官名。宫中引辇的官。《汉书·楚元王传附刘向传》:“年十二,以父德任为辇郎。”注:“辇郎,如今引御辇郎也。”
官名。明置,初称总督军务,后改称总督。详“总督”条。
参见“钦差大臣”。
官名。吐蕃官,即内大相。
侍御史知杂事简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