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宣徽使
官名。金朝宣徽院长官,秩正三品。参见“宣徽院”。
官名。金朝宣徽院长官,秩正三品。参见“宣徽院”。
官名,俸六百石,车驾出,掌在前清道,还,持麾至宫门,宫门乃开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将官名。金章宗泰和六年(公元1206年)侵宋时置,位在折冲都尉下,掌领兵作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。当时大军出征,以名位高者一人为统或大统,号令诸将,又置此职佐理军务,多以皇帝亲信之人充任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门下省,员额一人,掌装潢之事。
满语官名。意为“箭主”。满族早期出兵或狩猎时按族党村寨结队,每人出箭一支,每十人立一长,称“牛录额真”。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 (1601) 将每三百人编为一牛录,设牛录额真统之,始为正式官名
即“必阇赤”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六年(1269),在大都置警巡院,领民事及供需。成宗大德九年(1305),在大都南城分立警巡院。武宗至大三年(1310),改原警巡院为左、右警巡院,秩正六品,隶大都路都总管府。置达鲁
军事编制。明景泰元年(1450)选原京军三大营(五军营、神机营、三千营)精锐改置,每营设都督一,号头官一,都指挥二,把总十,领队一百,管队二百,于三大营都督中推一人充总兵官,监以内臣,兵部尚书或都御史
“兵部侍郎”简称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西北筹边使公署公厅,即厅长之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