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指饰有花纹之剑。汉制,朝服带剑。晋朝代之以木,谓之班剑。因其为虎贲所持,故晋以后成为随从侍卫之代称,且成为皇帝对功臣之恩赐,可随身进入宫殿,亦作为丧礼时的仪仗。晋朝得赐班剑者,自骠骑、车骑将军至侍中
官署名。清置,属内务府。掌饲养鹰狗,以备围猎。设管理事务三人,以王公、御前大臣、侍卫等官充任;协办事务兼“鹰上”统领二人(副都统一人,二等侍卫一人),正副头领各五人,笔帖式三人。所属有内外养狗处。内养
官、百官。《晋书·王戎传》:“虽立总鼎司,而委事僚寀。僚寀也写作寮寀。
官名。掌征收赋税。春秋战国始置。《韩非子·外储说下》: “其患在赵简主税吏请轻重。”
杂任职名。唐于殿中省尚食局置八百四十人,又光禄寺太官署置监膳史五人,《旧唐书·职官三》作主膳,掌供膳食之事。
官名。北齐置,为司州,清都郡,邺、临漳、成安三县,以及诸州属官。官名,汉置。汉朝州郡置主记室,为诸曹之一,掌记录文书,督催期会。掌主记室曹者为该曹掾、史,掾为正,史为副。有的置掾,有的置史,置掾者称主
官名。①唐朝十六卫之左、右金吾卫上将军,宋朝环卫官之左、右金吾卫上将军统称。②武散官三十四阶之第二阶。金朝为正三品中;元朝为正二品,宣授。官阶名,金朝置。为武散官正三品中,位在龙虎卫上将军下,骠骑卫上
官名。晋朝所置监伺诸侯王国之御史。《晋书·阎缵传》: “今监国御史直副皆当三族。”
即“三独坐”。《魏书·张普惠传》: “不正其非,岂所望于三独。”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两制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参见“银台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