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直史
官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于各郡王府置,一人,具体职掌不详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罢。
官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于各郡王府置,一人,具体职掌不详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罢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掌总核参议厅事务,并审议各司重要事件。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武职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等省设有,系土官官署宣慰使司之职官。正五品。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详“土官”。
先因寄籍外省,后愿改归原籍者,称复籍。清制,凡官员复籍,需察其原籍确有坟墓、庐舍,方准改归原籍。由祖籍所在地方官察核,报吏部定议。
官名。见“右中郎将”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楚置。乡属扁一级行政机构的长官。《鹘冠子·王铁》: “四里为扁,扁为之长”,“扁长退修其里”,“扁不以时循行教诲,受闻不悉以告乡师,谓之乱扁,其罪扁长而贰其家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京兵马都总管府官员。总领南面兵马之事。圣宗时,耶律休哥总南面军务,以便宜从事。
汉朝举荐人才的科目之一,始于汉成帝元延元年秋七月。《汉书·成帝纪》:“北边二十二郡举勇猛知兵法者各一人。”
见“干办公事”。官名。亦称勾当官。勾当为主管之意,唐始用为职衔名称。《新唐书·第五琦传》记琦“拜监察御史,勾当江淮租庸使。”宋置勾当公事,孙逢吉《职官分纪》卷三十说:“国朝康定元年(公元1040年)诏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修八音盒。员额四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
官署名。参见“仪制清吏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