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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奉

官名。明洪武二年(1369)置为翰林院属官。正七品。十四年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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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合称,即丞和掾。丞指郡丞,为郡的副长官,佐郡守治郡;掾指诸曹长官,各掌其曹事。《汉书·韩延寿传》:“入守左冯翊,满岁,称职为真。岁余,不肯出行县,丞掾数白:宜循行郡中,览观民俗,考长吏治迹。”

  • 鸿胪寺丞

    见“鸿胪丞”。官名。为鸿胪寺卿的佐官(助手),详见“鸿胪寺”条。

  • 开封府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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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六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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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辽置临潢府少尹、辽阳府少尹、大定府少尹、幽都府(后改析津府)少尹、大同府少尹,合称五京少尹,为五京行府尹事的副职,属南面京官。太平五年(公元1025年)三月,郑弘节曾任临潢少尹。参见“五京留守行

  • 典兵参军

    官名。典兵曹长官。参见“典兵曹”。官名。见“公府典兵曹”。

  • 市政府

    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一市的最高行政机关,设市长一人,总理市务。下设警察、财政等局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国民政府公布《特别市组织法》与《市组织法》,十九年(公元1930年)

  • 尚药丞

    官名。北齐门下省尚药局次官,员二人。佐尚药典御总知御药事,选擅长医药之术者任职。从七品。时又有“中尚药丞”。

  • 官书

    官府文书档案。《周礼·天官·宰夫》: “六曰史,掌官书以赞治。”

  • 军需副

    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设于各舰,由一、二等军需官充任,掌军需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