府院
宋代府审判机构之一。宋代重要的州多改称为府,改府的州,其州院亦改称府院,职掌则相同,惟州院的主官为录事参军,府院则为司录参军。府院所附设的监狱称为府院狱。参见“州院”。
宋代府审判机构之一。宋代重要的州多改称为府,改府的州,其州院亦改称府院,职掌则相同,惟州院的主官为录事参军,府院则为司录参军。府院所附设的监狱称为府院狱。参见“州院”。
官名。宋朝置为东宫属官,以内侍兼任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右春坊”。
官名。清置,属内翻书房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典礼院所属机构之一。宣统三年 (1911) 设。掌校阅祭告祝文,缮写祝版、神牌,典守院印,并本院补官考绩、经费、庶务诸事。置厅长一人,并佥事、录事、谋正、典簿等。清末典礼院内部机构。掌理本
官名。北齐置,掌并州尚书省五兵曹事务。《北齐书·皮景和传》:“又除并省五兵尚书,天统元年(565),迁殿中尚书。”其职掌与“五兵尚书”略同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燕王府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参见“典乐”。
官名。东汉钩盾令的佐官有苑中丞,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本注:“苑中丞主苑中离宫。”
官名。金代建国前有此官名,其职务史无记载,类似后代的中央政府的部长。那时,金太祖以都勃极烈嗣位,太宗以谙版勃极烈居守,忽鲁勃极烈犹总帅,国论勃极烈犹国相。“其官长,皆称曰勃极烈……诸勃极烈之上,则有国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员额二人,秩正六品,掌太后印玺。
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委员若干人,掌审议外交方面的法律案。
官名合称。金朝尚书省左、右丞与参知政事合称执政官,佐宰相治本省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