度支部右丞
参见“度支部左丞”。
参见“度支部左丞”。
官名。明清皆置,正六品。明代通判掌理粮储、马政、军匠、薪炭、河渠、堤涂之事;清代通判掌牙侩税收、平禁争伪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顺天府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顺天府》。
使臣所持符节。亦指出使之臣。《周礼·地官·掌节》: “凡邦国之使节,山国用虎节,土国用人节,泽国用龙节,皆全也,以英荡辅之。”奉皇命出使的凭信。汉代凡出使巡察,使者均持节以行。汉节柄长八尺,毛三重,以
即“三司都理欠司”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大观二年(1108)始置,为从七品贴职,作为特恩以授中级官员。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0年)置,为贴职之一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始置,为特别部员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 农林部设视察八人,为特别部员。全国水利局等也设视察二人。国民党政府也在内政部设视察十人至十六人;在教育部设视察员十六至二
东宫属官。北魏前期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正八品上,后期不见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掌财政会计。《晏子春秋·内篇谏上》:“景公燕赏于国内,万钟者三,千钟者五,令三出,而职计莫之从。公怒,令免职计。”
官名。北魏末置。统率前军。《魏书·出帝平阳王纪》: “以斛斯椿为前军大都督,寻诏椿镇镇虎牢。”
官署名。南宋置,属工部,掌器甲制造之政令。
官署名。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。元朝设于各路,掌管所属道人。如有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会同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以道录为长官,下设书吏、公使人等。明朝设于洪武十五年 (1382),为掌管道人之最高机构,录于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