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掌击盗贼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三辅盗贼麻起,乃置捕盗都尉官,令执法谒者追击长安中,建鸣鼓攻贼幡,而使者随其后。”
①官制用语。即以他官兼代某职,称判某职或判某职事。始于北齐。如以银青光禄大夫判祠部尚书事,仪同开府行参军判集书省事等。唐、五代以高官兼掌低职曰判,如以尚书判三司户部、度支事。宋初,二品官领三品州、三品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秩正三品。世祖至元二十八年 (1291),由提刑按察司改名,简称监司、宪司。定制设二十二道,分属于中台、南台、西台管辖。成宗大德九年 (1305) 五月,改为详刑观察司。十月
① 主持掌管某事。《尚书·高宗肜日》: “王司敬民。”② 泛指官职。《吕氏春秋·审分》: “百官,众有司也。”《管子·小匡》: “制王家有轨,轨有长,十轨为里,里有司。”③官署名称。隋、唐以后历朝所设
官名。清末正太铁路长官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修正太铁路,设总局于石家庄,始置。品秩无定制。又称局长、总管。三十四年改为总办。掌监督总理该路建筑经营事宜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东王府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参见“典柴”。
官名。即尚食直长。官名。隋唐为尚食局的佐官,金为尚食局的属官。见“尚食局”。
散阶称号。清朝置,初为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七品之封赠。乾隆二十年(1755),改奋武郎。五十一年,与八旗正七品统一定为武信骑尉。
官名。西汉文帝时置上林令,武帝时改属水衡都尉,东汉设上林苑令一人,其下设丞、尉各一人。统管苑中禽兽,并为苑中居民的行政长官。捕得禽兽送太官。三国魏及西晋均沿东汉之制,置上林苑令、丞。参见“上林令丞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匠师司长官,员一人,掌城郭宫室之制,及诸器物度量。下设小匠师下大夫、小匠师上士以佐其职,领内匠上士、外匠上士、司量中士、司准中士、司度中士、掌材上士等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