征镇
四征、四镇将军的统称。
四征、四镇将军的统称。
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元年(713)改洛州置,长官牧以亲王遥领,牧缺尹行其事; 复长史为尹,通判府事; 掌宣德化,岁巡属县,观风俗、录囚、恤鳏寡; 置少尹二人,掌贰府事,岁终更次入计;又有司录参军事二人、
县丞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县令曰明府,丞曰赞府、赞公”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所属北平清吏司及刑部所属北平清吏司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,掌本司之事。参见“北平清吏司”。
专差御史名。明宣德二年(公元1427年)置,其职任主要是清点军队人数,防止军官谎报空缺。御史执行清军任务,须偕同兵部官员和兵科给事中共同办理。
官署名。五代藩镇多私置河锁,以所征之利为津渡之资。北宋初,陈州城北有蔡河锁,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 罢。真宗大中祥符八年(1015),又于京城蔡河上下游置上、下二锁,属提点仓场所,掌征收蔡河中舟船
官名合称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始置,每卫各二人,从三品,为大将军副贰。唐朝沿置。宋朝为从四品,无定员,以宗室或武臣为之,皆空官无职掌; 南宋初多不除授,孝宗隆兴 (1163—1164) 中复置,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理事一人或数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二十五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十七人,掌审查交通事项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天王府置,属朝内典官。员额六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参见“典水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。职司劝课农桑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 “以右常侍霍皓为劝课大夫,与典农使者朱表,典劝都尉陆充等循行州郡,核定户籍,劝课农桑。”
即“札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