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头条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御史

御史

官名。西周为侍从属吏,同“御事”。《竞簋铭》:“伯屖父蔑御史竞历,赏金。”春秋战国置为史官,本职掌记录国事、君王言行,接受、保管文书等; 因侍从君主左右,为亲近之职,常执行临时性差遣,秦、韩等国常奉遣监察郡、县、军队。秦或奉使出外调查审理重大案件,收捕罪犯。秦朝置御史大夫为其长官,御史监郡成为定制,亦称“监御史”、“郡监”。西汉置四十五员,为御史大夫属官,其中三十员留御史府(御史大夫官署),由御史丞统领,监察考课百官政务,亦或受遣出使,执行专项监察任务; 十五员入侍殿中,由御史中丞统领,称“侍御史”,职权尤重,依其职务、差遣之不同,又有符玺御史、治书御史、绣衣直指御史、监军御史等名目。西汉前期犹以御史监郡,武帝时改置诸州刺史。新莽改名“执法”。东汉罢御史府,置御史台,以御史中丞为长官,设侍御史十五员。两汉侍御史皆可简称御史,西汉御史府、御史大夫亦或简称御史。三国两晋南北朝则为侍御史、治书侍衔史、督军粮侍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监国侍御史等的简称。又有禁防御史、检校御史,虽隶御史台,不居台中,不入宿,不带“侍”字。北周为春官府内史上大夫所辖御史上士、中士、下士的简称。隋唐以来,成为对侍御史、治书侍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监察御史等官的通称。中唐以后,常为外官所带宪衔。详见各条。


官名。周始置,掌邦国都鄙及万民之治令,以赞冢宰。《周礼·春官·御史》:“御史掌邦国都鄙及万民之治令,以赞冢宰。凡治者受法令焉,掌赞书,凡数从政者。”东周各诸侯国也设御史,为亲近之职,掌文书记事。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秦御史前书曰:某年月日,秦王与赵王会饮,令赵王鼓瑟……相如顾召赵御史书曰:某年月日,秦王为赵王击缻。”秦置御史大夫,位上卿,掌副丞相;御史监郡,遂有弹劾纠察权。汉代御史执法,受公卿奏事,举劾按章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御史大夫》。汉代御史的官署称御史府,或御史台、或兰台寺、或简称兰台、或御史大夫寺。汉以后,御史职衔经常变化,唐有侍御史、殿中御史、监察御史。到明清仅存监察御史。见《通典·职官六·御史台》、《续通典·职官六·御史台》、《明史·职官二·都察院·十三道监察御史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五威右关将军

    将军名号。新莽始建国元年(后9)置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 “命怀羌子王福曰: ‘��陇之阻,西当戌狄。女作五威右关将军,成固据守,怀羌于右’。”将军名号,西汉末年王莽置,为四

  • 大三司使

    唐德宗以后,有大狱,即以御史中丞、刑部侍郎、大理卿合议审理,称大三司使。

  • 参预政务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末督办政务处之副长官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,无定额,以大学士、总督兼充。与督办政务大臣共同管理督办政务处事。

  • 胄案

    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属三司盐铁部,掌修护河渠、供给造军器之物品,领军器作坊、弓弩院诸务季料帐籍。神宗熙宁六年(1073)废,以其事归军器监。

  • 江南八道提刑按察司

    元朝地方监察官署合称。世祖至元十四年(1277),设江南行御史台,下设江北淮东、淮西江北、山南湖北、浙东海右、江南浙西、江东建康、江西湖东、岭北湖南八道提刑按察司。

  • 北座

    西夏官位。枢密位之一。

  • 俸钱禄物制

    宋代俸禄制度。其制是月给俸钱,春秋给衣料,另有禄粟。不过其时货币流通已广,布粟一般均折钱付给,故俸禄实际上均以钱支给。仁宗嘉祐中俸禄添给,有傔人餐钱之制。元丰中改革官制,除俸钱外,将各种供给的钱数悉并

  • 班剑

    本指饰有花纹之剑。汉制,朝服带剑。晋朝代之以木,谓之班剑。因其为虎贲所持,故晋以后成为随从侍卫之代称,且成为皇帝对功臣之恩赐,可随身进入宫殿,亦作为丧礼时的仪仗。晋朝得赐班剑者,自骠骑、车骑将军至侍中

  • 典蕃署

    官署名。即鸿胪寺典客署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,唐朝复名典客署。参见“典客署”。官署名。见“典客署令丞”。

  • 太官甘丞

    官名,为太官令的佐官,掌膳具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参看“太官令”条。官名。东汉太官令的佐官,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》本注:“甘丞主膳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