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统府政事堂
北洋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袁世凯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五月一日公布其御用的“新约法”。因为“新约法”规定以大总统直接兼任行政首长,原来居于内阁地位的国务院当然不容许再存在,遂于五月三日取消国务院,在总统府设政事堂以代替国务院。政事堂是最高的行政中枢,设国务卿一人为主官;并设左丞和右丞佐助国务卿工作;其下置参议八人,审议法令。政事堂直辖的机构有机要、法制、铨叙、印铸、主计五局和司务所。其中法制、铨叙、印铸三局原属国务院(政事堂仍改为国务院时仍隶国务院),机要、主计二局和司务所是新设的。政事堂的地位,属于大总统办公厅的性质,国务卿虽是总理国务的政事堂的主官,但他的地位只是“赞襄”大总统,只有幕僚的身份,没有国务员的性质。通过政事堂机要局和主计局,袁世凯实际掌握着最重要的政权和财权,使各部降居事务机关的地位,在政事堂内部,左右丞和国务卿的地位相差无几,对国务卿起着牵制的作用,便于他的操纵。这样,袁世觊利用政事堂可以把一切实权集中在自己手中,改国务院为政事堂是其通向帝制的一个重要步骤。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十二月,袁世凯承认“帝位”,称帝以后,云南发动起义,各地纷纷响应,袁世凯在四面楚歌的形势下,不得已于次年三月二十二日发表申令,撤销承认帝位案。三月二十五日,参政院通过袁的撤销承认帝位案。袁世凯仍以总统自居,五月八日改政事堂为国务院,声称是恢复旧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