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制,派御史巡按地方,其职任有七,称为巡按七察。其内容为:“雪冤狱,清军役、正官风、劾官奸、清属吏、正法犯、肃盗匪。
官名。汉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更名东园主章令置,属将作大匠,掌宫殿建筑用大木。东汉省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崇宁二年(1103)置,为殿中省六尚局之一,掌供奉御用酒醴之事。设典御二人,奉御四人,监门二人,酒人十五人,酒工五十人,掌库二人,库典五人,局史三人,书吏二人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)
官署名。清末新设的中央机构之一,系管理全国公安、内务、民政之总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巡警部设。并入户部疆理、保息、赈救,礼部仪制、风教、方术,工部营缮和吏部所掌文职官员户籍等事宜。职掌全国
官名。宋初有都部署为一方军事统帅,后避英宗赵曙名讳,改称都总管。常以诸路帅臣、知州兼任。神宗行将兵法后,地位渐轻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置为要郡帅府长官,以文臣充任,并带安抚使衔。绍兴二年(11
见“帘官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大司乐(乐部)中大夫属官籥章中士的佐官。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即行为不正的官吏。《汉书·公孙弘传》:“先世之吏正,故其民笃;今世之吏邪,故其民薄。政弊而不行,令倦而不听。夫使邪吏行弊政,用倦令治薄民,民不可得而化。此治之所以异也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掌皮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本指将帅幕府中的参谋、书记等,后来也用作地方军政官聘请雇佣的文书、刑名、钱谷佐理人员的通称。清代汪辉祖《佐治药言检点书吏》:“幕友之为道,所以佐官而检吏也……唯幕友则各有专司,可以察吏之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