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举弓箭手司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时,置于沿边各路,掌本路弓箭手名籍,行组织、训练、赏罚之事,设提举弓箭手为长官。哲宗元符三年(1100)罢,徽宗政和五年(1115)复置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时,置于沿边各路,掌本路弓箭手名籍,行组织、训练、赏罚之事,设提举弓箭手为长官。哲宗元符三年(1100)罢,徽宗政和五年(1115)复置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肃政厅的长官,见“肃政厅”。
上级官员对所属下级官吏功绩的考核叫功课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太尉》:“公一人,本注曰:掌四方兵事功课,岁尽即奏其殿最而行赏罚。”
官名。宋初置,属东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 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废。
官名,即左户将和右户将。左户将掌左户郎,右户将掌右户郎;掌户卫叫户郎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。
官文书名。宋朝执政官以上有章奏请,皇帝降“批答”答复,以示厚遇; 执政以下官则降诏答复。
官名。唐朝三皇、五帝、周文王、周武王、汉高祖、武成王诸庙及太子庙皆置,佐庙令掌开阖、洒扫、释奠之事。前代帝王庙丞正八品下,太子庙丞正九品下。宋朝五岳、四渎、东海、南海诸庙沿置,与庙令同掌庙宇葺治修饰之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似为京畿统管的别名或改名。见“统管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染治丝帛。《周礼·天官》:“染人,下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染丝帛。凡染,春暴练,夏纁玄,秋染夏,冬献功。掌凡染事。”官名。周置此官,掌染丝帛
宋朝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省称。
见“直隶河道总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