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学使司
官署名。清末省级教育行政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掌一省教育行政,稽核学校规程,征考艺文师范。辖总务、专门、普通、实业、图书、会计六科。置提学使一人,科长六人。
官署名。清置,掌教育行政,稽覈学校规程,征考艺文师范。设六科:总务、专门、普通、实业、图书、会计;科长、科员分治。另设学务公所,有议长、议绅以讨论其事。其长官称提学使,正三品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提学使司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省级教育行政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掌一省教育行政,稽核学校规程,征考艺文师范。辖总务、专门、普通、实业、图书、会计六科。置提学使一人,科长六人。
官署名。清置,掌教育行政,稽覈学校规程,征考艺文师范。设六科:总务、专门、普通、实业、图书、会计;科长、科员分治。另设学务公所,有议长、议绅以讨论其事。其长官称提学使,正三品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提学使司》。
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太皞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左右中牧官都尉三人,第六品,隶属于太仆,主管边郡苑马。属官有司马各一人,晋改称左右中典牧都尉。
官名。见“官告院”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、刑部所属广东部分置,各一人,正五品。参见“广东部”。
元代工部所属机构。至元二十四年(公元1287年)以札马刺丁率人匠成造撒答刺欺,与丝紬同局造作,遂改组练人匠提举司为撒答刺欺提举司,秩正五品。以提举一人为主官,下设副提举、提控案牍各一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师范、中、小学校,各以其法定规程,稽督课业。辖师范教育、中等教育、小学教育三科。置郎中二人,总理司务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,分司各职。
官署名。清朝后期在行盐省份所设之机构。派委大员经理,以督率销售食盐事。官署名。清朝后期,在有定额盐数的省设立督销局,掌管食盐的运输和销售。辛亥革命后,改设榷运使,职掌与前同。
见“子城使”。
元代考课官吏的方法之一。至元元年(公元1264年)定计年之法, 对于各种官吏,均数计年月以考其殿最,迁转依据皆以日月为准。内任以三十月为满,外任以三岁为满,钱谷典守以二岁为满;而理考通以三十月为通则。
官名。政府组织采取委员制的,其领袖委员称主席。如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、省政府主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