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检官
见“搜检”。
见“搜检”。
秦汉至明清的监察与谏官制度。秦汉以后以御史台掌监察,其对象是内外百官,但是皇帝作为国家最高权力的代表,不能对其实行监察,为使皇帝言行不致破坏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,就用设谏官的办法以规正其言行。谏诤可以看
官名。唐朝后期宣徽南院置,一人,武宗会昌七年(847)宦官刘遵礼曾由北院使改任南院使。五代迄宋,改用士人,或以检校为之,或领节度及两使留后,阙,则枢密副使一人兼领,亦有兼枢密副使、签书枢密院者,其资望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九年 (1139),改经制发运使司置,掌江、淮、荆、浙、闽、广等路经制钱及和籴之事。设经制使,以户部长官或副长官兼领。另设经制副使或经制判官一人,佐理其事。下属有主管文字二人,干办
吏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秘书省置,掌四库之事。
官署名。①清末陆军部军需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汇核京外陆军之军费预算、决算,厘订、审查军需法规及各项薪饷、军贴制度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②清末海军部主计处所属二科之一。宣统二年
满文官名。清朝军机处满、汉军机章京中领班者之称呼。共四人,满、汉各二人。“达拉密”满语“为首”之意。参见“军机章京”。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云南、广西、贵州等省设有,设于府或土府内。正五品。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,受地方长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云南省置一人,隶广南府;贵州省置
宋朝下等役职名。掌巡警盗贼,维持治安,隶镇将等官员。较大市镇则设都所由为其头目。(1)唐时因胥吏与差役经办县体事务,每事必经其手,因称胥吏与差役为所由。又因胥吏与差役多属府县,因亦称府县之官为所由。(
官名。清朝銮仪卫之职官。顺治四年(1647)设。十一年定员二十二人,正四品。其中十四员为“掌印云麾使”,分掌六所一卫下属十四司之印。六员为“掌所事云麾使”,分管左、右、中、前、后、驯象六所日常所务。另
侯的家臣之一。三国魏置,为侯的文学侍从,如高曾为平原文学、高堂隆为历城文学。见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