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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府

郡守尊称,即 “明府君”汉朝三国皆然。《后汉书·张湛传》:“明府位尊德重,不宜自轻。” 李贤注:“郡守所居日府,府者尊高之称。”上下,朋友之间均可用。至唐朝,为县令俗称,明清为知县别称。


1、汉朝对郡太守的尊称。郡太守居曰府,明府是尊高之称。《汉书·韩延寿传》:“今旦明府早驾,久驻未出,骑吏父来至府门,不敢入。骑吏闻之,趋走出谒,适会明府登车。”《后汉书·张湛传》:“明府位尊德重,不宜自轻。”

2、唐朝以后对县令的尊称。《容斋随笔·赞公少公》:“唐人呼县令为明府,丞为赞府,尉为少府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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