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对监察官的纪律规定。正统四年(公元1439年)制定,据《明会典》卷二○九所载,其内容如下:一、凡都察院并监察御史、按察司一应诸衙门官员人等,不许挟私沮坏,违者杖八十。若有干碍合问人数,敢无故占恡不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宣统元年(1909)置。每混成协或未成镇的独立协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掌办本协军事司法及战时俘虏与占领地司法事宜。
官署名。汉武帝天汉三年(前98) 置,主管酒类专卖,昭帝始元六年(前81) 罢郡国榷酤官,改征酒税。官名,汉武帝天汉年间置,掌酒类专卖,昭帝始元六年罢,改为征收酒税。
官学名。春秋时郑国置,《左传·襄公三十一年》记“郑人游于乡校,以论执政。”可见郑国的乡校既是学校,又是一个平民议政论事的场所。“参见乡学”。
诸侯王的府第。庾信《故周大将军义兴公萧公墓铭》:“有美令德,茂亲藩邸。”《太平广记》卷四八五,唐陈鸿《东城父老传》:“玄宗在藩邸时,乐民间清明节斗鸡戏。”
即“西南面招讨司”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(1101)置,属侍从贴职。后定为从四品。南宋因之。官名,宋朝置,位在学士、直学士下,掌更直备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,参看“显谟阁学士”条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周书·陆通传》:“文帝(宇文泰)时在夏州,引(陆通)为帐内督。”统领亲兵,侍卫主帅。
官署名。宋仁宗景祐元年(1034),改河南府(今河南洛阳)学置,设分司官。后南京(今河南商丘)、北京(今河北大名)亦置国子监。徽宗崇宁四年(1105),罢三京国子监官,各置司业一员。
官名。即左领军卫将军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左领军卫将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