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掾案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吏部置,分属考功司,掌曹掾官考课之事,由考功郎官领之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吏部置,分属考功司,掌曹掾官考课之事,由考功郎官领之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(1277),掌大都、上都金银器及符牌造作十四局工匠。二十四年,止存五局一库,掌毡毯制造等事。秩正三品,隶工部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副达鲁花赤、同知、副总管各一员。所辖
官名。见“国舅乙室已大翁帐详稳司”。
即“驾部郎”。
海关组成部分之一,即工务部。见该条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制用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管本司事务。
文书名。宋朝官员临终前所撰表文,死后由其家属申报朝廷,称遗表。朝廷则给予其家遗表恩泽,许补荫若干人。
官名。隋初于内侍省中置伺非八人,掌伺察非违之事。
国民党政府任命人员考试中的一类。包括不属于高等考试和普通考试的各种考试,其情形较为复杂。按考试程度说,有的高于高等考试,例如县长考试,因为其资格比高等考试更高,不能列入高等考试的范围;有的程度虽与高等
官名,即铃下的别称。因其掌铃下威仪,故称。参看“铃下”条。
使职名。唐朝国有大丧时,所遣赴周边各政权及诸道方镇通告噩耗的使者,穆宗长庆四年(824)吴思充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