木仓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之办事机构。位于天安门右千步廊外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置。设满、汉监督各一人,下设经承二人。掌储皇木厂所收各省解运木材及架木、幔城、网城物料、并供内务府及京师工程用木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隶民政部营缮司。
清工部营缮清吏司所属机构。掌储木材。各省每年运送木材,自张家湾到京,储于天安门右千步廊外的木仓。以工部司员满、汉各一人为监督,任期二年。内务府及京城各衙门应用木材到木仓支取,年终奏销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之办事机构。位于天安门右千步廊外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置。设满、汉监督各一人,下设经承二人。掌储皇木厂所收各省解运木材及架木、幔城、网城物料、并供内务府及京师工程用木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隶民政部营缮司。
清工部营缮清吏司所属机构。掌储木材。各省每年运送木材,自张家湾到京,储于天安门右千步廊外的木仓。以工部司员满、汉各一人为监督,任期二年。内务府及京城各衙门应用木材到木仓支取,年终奏销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省政府。行政院为统一各省地政机关,于民国二十五年(公元1936年)三月十四日公布《省地政局组织通则》,规定各省设置地政局,管理全省地政事项。设局长一人(亦可由民政厅长兼任
官署名。汉朝置,属御史台。《宋书·百官下》: “掌刻印。”设侍御史掌其事。两晋、南朝宋、南齐置。梁、陈不详。1、官署名,汉置,属侍御史,掌刻印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侍御史,案二汉所掌凡有五曹:一曰令曹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农工商学校,并审核各省实业,为民兴利。辖实业教务、实业庶务二科。置郎中二人,总理司务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,分司各职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省政府。依照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五月十三日行政院公布的《省水利经费保管委员会组织规程》,该会掌水利经费的筹备及保管,水利经费用途的监督及水利经费预算决算的审核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玉下大夫石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隶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掌夷隶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宫名。元置,属奎章阁学士院。秩正三品,员额二人,掌御前承应之事。
官名。西汉始置,属王国郎中令。侍从王的左右,备顾问应对。《汉书·龚舍传》说:“楚王入朝,闻舍高名,聘舍为常侍”。三国魏沿置,秩第八品。晋与南朝宋齐分设左右常侍,梁陈称常侍官。北魏、北齐亦置王国常侍。隋
官名。①宋朝始置为差遣名目之一,如管勾机宜文字、管勾往来国信所、管勾留司御史台事等。金、元置为首领官,各司多置。设于左、右司、各部,御史台,枢密院所属架阁库,各一至二员,正八品,掌收藏籍帐案牍等事。元
官名。北魏置,为皇帝左右的侍从首领,在皇帝出征时有护卫之责。起连接皇帝与外朝的作用,故权力很大。《魏书·薛野䐗传》:“太安(455—459)中,(薛虎子)迁内行长,典奏诸曹事。当官正直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