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唐置,掌管汤沐、灯烛、汛扫、铺设等事。其长官为典设郎(四人),从六品下;丞二人,正八品下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·典设局》。官署名。唐置,属左春坊。设典设郎四人,从六品下,掌汤沐、洒扫、铺陈之事
官署名,汉置,掌卒徒转运事,其长官称掾,副长官称属,为公府属吏。见《汉书·百官一·太尉》。
以最与殿二等考核官吏的办法。秦代始将官吏的考核列为课,考课时间定在每年正月,考课等第分最与殿两等(亦即上下两等),获最者给予奖励擢升,获殿者给以笞罚。在考课的业务标准方面,则按不同部门分别规定:对农村
伎术官名。元置,属太史院,秩正五品,员额一人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“军中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置,掌造木器。分设于朝中与军中,朝中的为天朝典官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;军中的为各军典官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
官名。战国置。①执政大臣泛称。《韩非子·孤愤》: “主失势而臣得国,主更称蕃臣,而相室剖符,此人臣之所以谲主便私也。”陈奇猷注: “松皋圆曰: ‘三晋以大夫为诸侯, 犹仍旧号, 故呼相国为相室。’奇猷
官名,也称巡长,为警察(巡长)之长官,掌管治安。民国时有此官。警官名。国民党政府改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的巡长为警长。警长可以充任派出所的主任或佐任,率领警士执行各种勤务。与巡官、警士合称“巡官、长、警”
选举制度。明、清乡、会试时,考生本人以墨笔书写的试卷。考试官不得直接批阅,须待誊抄后方得批阅。科举考试中试卷名目之一。明清时应试者的原卷称为墨卷。《明史·选举志》说:“考试者用墨,谓之墨卷;誊录者用朱
北洋政府军制除陆军官佐之外,陆军中另有军需、测量、军医、司药、兽医、军乐等各类事务官和技术官,其军衔自中将至准尉,合称陆军同等官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铨叙部。掌理关于公务员奖勋审查事项,抚恤审查事项;公务员年金退养金等审查事项,以及关于公务员公益福利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等,分理本司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