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狱仁恕掾
官名,汉置,为郡佐吏,掌断狱等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州郡》:“凡州所监都为京都,置尹一人……秋冬遣无害吏案讯诸囚,平其罪法。”注:“《汉官》曰: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……案狱仁恕三人。”无害吏则指仁恕掾。
官名,汉置,为郡佐吏,掌断狱等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州郡》:“凡州所监都为京都,置尹一人……秋冬遣无害吏案讯诸囚,平其罪法。”注:“《汉官》曰: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……案狱仁恕三人。”无害吏则指仁恕掾。
官名。即“录勋清吏司郎中”。
④ 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 (713—741)中改“政事堂”置,设于中书省,为宰相议政办公之所,下设吏、枢机、兵、户、刑礼五房分主众务。北宋初沿置,亦称政事堂,与枢密院分掌政务、军事,并称“二府”。题榜仅
宫廷供奉机构。清置,属内务府。掌备办宫内饮食及典礼筵宴、赐茶等事务。设管理事务大臣,无固定员额;下设尚膳正、尚膳副、尚茶正、尚茶副、尚膳、尚茶及主事、笔帖式等员。所属有膳房、茶房、肉房及乾肉库。膳房、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掌积庆宫马群饲养蕃息之事。
宦官职名。明置,为司礼监外差,员额正副各一人,掌马房之事。外衙门之官,间亦任之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北院左中丞”。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置,员一人,隶都水监,掌北外都水丞司之事。哲宗元祐五年 (1090),定三年为一任。元符三年 (1100)罢,其事归漕臣。徽宗重和元年 (1118) 复置
①明清对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头领之称呼。②明清土司佐治官之统称。无职衔。多为土官宗亲充任,或亦参以异姓。一土官之下,往往设有数名。均由土官自行指派。有管辖之地面,替土官征税治民。其名称视地区之不同,有营长
官名,汉置,西汉属各卿,东汉属郡国,掌河渠水利等事,有时与水曹掾史并置,位在其上,也称监都水掾,也省称都水。其后,魏晋沿置。参看“都水”条。官名。金都水监的属官,与都水监丞共掌分治监之事,见“分治监”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五年 (1287)。掌诸色段匹。属户部。官名,元朝置,正四品。掌诸色缎匹。见《元史·百官志一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