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隋文帝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改京县万年县为大兴县,万年令改称大兴令,与长安县同治大兴城内。至唐复为万年令,为“赤县令”之一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又称“驺”。或称“御驺”。驾车官。《韩非子·外储说左上》: “齐景公游少海,傅骑从中来谒曰: ‘婴疾甚,且死,恐公后之’。景公遽起,傅骑又至。景公曰: ‘趋贺烦且之乘,使驺子韩枢御之。’”
官名。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四年(933)置,以秦王安从荣为之,中书门下奏节度使见元帅之礼仪,虽带平章事衔,亦以军礼廷参。北宋太祖建隆元年(960)复以钱俶为之。辽朝置,授太子、亲王,总军政。辽太宗以此职继
官署名。掌供砖瓦石器陶瓷等事,设令、丞为长贰。西晋隶少府,东晋并归丹扬尹,南朝复隶少府。北齐隶太府寺,兼领石窟丞。隋初因之,设令二员、丞四员,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隶将作监。唐朝设令、丞各一员,又
①帝王宫中执事的女性官员的合称。历代均置。品位名目不一。汉分十四等,顺次名昭仪、婕妤、美娥、容华、美人、八子、充依、七子、良人、长使、少使、五官、顺常、无涓。后赵先有十八等,后增至二十四等; 东宫十二
官署名。简称贵州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贵州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永乐十八年(1402)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在京济州等三卫、永平等五镇之俸饷及崇
见“备身五职”。
官名。明末置。以阁臣或兵部尚书等充任,赐上方剑,于重要军事去处全权督理军务。权在总督、巡抚之上。
清制,凡以“札”委任官员称札委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参见“拟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