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国家银行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设。经理存款放款,买卖荒金荒银,汇兑划拨公私款项等银行业务。总行设北京,各大商埠设分行。置总办一人,副总办一人,由政府派充。理事四人,监事三人,由股东会选任。三
官名。即太卜丞。
官署名。① 尚书省六曹之一,西晋置,设尚书。武帝太康(280—289)中改名“田曹”。②尚书省诸郎曹之一。西晋置(或说三国魏已置),掌屯田事务,设郎(郎中),东晋省。南朝梁、陈复置。北魏亦置,或说隶仪
官名。辽置,为总领内外厩马司的主官,见“总领内外厩马司”。
官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储司之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,掌军储司事。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
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云南、广西等省设有,设于州或土州内。从六品。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,受地方长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八则治理都鄙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都则,中士一人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二人,庶子四人,徒八十人”。郑玄注: “都则,主都家之八则者也。”贾公彦疏:“郑(玄)知主
官名。元置,秩从四品,员额四人,为武备寺的佐官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五班,拟智武将军等号。
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有一、二、三等测量长,其军阶分别为上尉、中尉、少尉,掌陆军测量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