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头条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武科

武科

科举制度中专为选拔武官而设的科目。汉代察举有武猛知兵法一科,实为武举制度之滥觞。科举制度中的武举,始于唐武后长安二年(公元702年),由兵部主之。考试的内容有长垛、马射、步射、平射、筒射,又有马枪、翘关、负重、身材之选。自此以后, 常文、武举并称。地方州县,每年依照举明经、进士的办法,对于诸州初选合格者行乡饮酒礼,送于兵部参加全国考试。武科亦如文士科举有高下的等第,唐代名将郭子仪曾以武科中高第,补左卫长史。唐时武科曾有一度中断。贞元十四年(公元798年)谏议大夫田登奏言:“兵部武科举人,持弓挟矢,数千百人入皇城,恐非所宜。”德宗闻之骇然,乃命停武科。至元和三年(公元808年)五月,兵部请复武科,宪宗从之。其间停武科约十年之久。此后即常举行。惟自唐末以至五代均以军卒为将,武科之制又长期废弛。宋于天圣七年(公元1029年)置武科,但亦停复不常。治平元年(公元1064年)再置,此后至宋末不废。神宗时规定武科应试每三年一次,随进士、明法举人发解年份,先在秘阁进行内场科试, 考《孙子》、《吴子》大义一场,第一等取四通,其次二等三通,三等二通,均为中格。然后再由殿前司考试武艺。南宋时科举与三舍法并行,武举亦不例外。普通武举自高宗建炎三年(公元1129年)已实行,至于利用三舍法为武举发解, 则自绍兴十六年(公元1146年)建立武学时起实行。另外,南宋时为使偏远之处的应试者得到方便,仿照文科之制而有川、陕类省试的规定,诏由川、陕宣抚使主持考试,武艺合格者即可补官。金代武科,分府试、省试与程试三阶,考试科目有射贴弓、远射、射鹿弓及孙吴兵法。原分三等就试,后改为试中者以三等为次第,授以武职:上等第一名迁忠勇校尉;第二、第三名迁忠翊校尉;中等迁修武校尉;下等迁敦武校尉。元代废武科。明复置,太祖于吴元年 (公元1367年) 即颁文武二科取士之令。洪武二十年(公元1387年)礼部请立武学,设武科。武臣子弟于各直省应试,中式者,兵部会同总兵官于帅府试策略,于教场试弓马。答策二道,骑中四矢、步中二矢以上者为中式。成化十四年(公元1478年) 设武科乡、会试,均依文科之例。弘治六年(公元1493年)定武科每六年举行一次,十七年(公元1504年)改定为三年一次。清沿明制,规定武科考试分内外场,内场默写武经;外场考试马箭、步箭、弓、刀、石。其院试、乡试、会试、殿试以及童生、生员、举人、进士、状元等名目与文科相同,但冠以“武”字以示区别。光绪二十七年(公元1901年)废止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平南虎威将军

    将军名。金章宗泰和六年(公元1206年)侵宋时置,位在龙骧将军下,掌领兵征战。事毕则免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
  • 治仪正

    官名。清朝銮仪卫之职官。顺治四年(1647)设。十一年定员二十四人,正五品。掌六所一卫治仪之事。宣统元年(1909)为避帝讳,改称治宜正。官名。清置,属銮仪卫。銮仪卫左右中前后五所、驯象所、旗手卫所属

  • 公主家私府长

    官名,俸六百石,掌公主家钱财库藏。见《汉官》或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宗正》“诸公主……”注。

  • 国防部参事室

    国防部内部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隶属于国防部长,掌理临时或不属于各司、室的业务。设主任一人,中将或少将级;参事三人,少将或中将级;同少将、中将文官参事二人;副官一人,上尉级;书记一人,同上尉。

  • 都大将

    武官名。北魏时军镇的主官,多以亲王或鲜卑族人为之,例加将军之号,持节统军,镇摄一方,兼管民事。

  • 牛录额真

    满语官名。意为“箭主”。满族早期出兵或狩猎时按族党村寨结队,每人出箭一支,每十人立一长,称“牛录额真”。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 (1601) 将每三百人编为一牛录,设牛录额真统之,始为正式官名

  • 左译长

    官名。汉朝西域各国与汉朝交往频繁,多置有译长,或分左、右。《汉书·西域传》卑陆国有左、右译长各一人。官名,汉朝时西域卑陆国等置,掌语言、文字翻译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卑陆国》:“辅国侯、左右将、左右都尉、

  • 外部掾

    官名。晋朝置,太常、大鸿胪属官,职掌不详。见《晋书·舆服志》。

  • 军需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置。掌粮馕廪饩,兼司军需人员教育。辖统计、粮服、建筑三科,附设银库。设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科长三人,科员三十人,司副官一人,法规总编纂员二人,编纂员

  • 大司理

    官名。又称“大理”。春秋战国齐置。掌刑狱。《管子·小匡》: “决狱折中,不杀不辜,不诬无罪,臣不如宾胥无。请立为大司理。”